条目
词语解释
条目[ tiáo mù ]
⒈ 规章、条约等的项目。
英clauses and subclauses in a document;
⒉ 字典、词典中的一整条。
英entries in a dictionary;
引证解释
⒈ 按内容分的细目。
引《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
《晋书·傅玄传》:“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
隋 李德林 《霸朝集序》:“当时製述,条目甚多,今日收撰,略为五卷云尔。”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至 程、朱 始别为纲领三、条目八,分传以释之。”
⒉ 指词典的词条。
引罗竹风 《实践是检验辞书编纂工作的唯一标准》:“《辞海》体例规定,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中条目三百字左右,小条目只有一二百字。”
⒊ 谓整理安排细节。
引孙中山 《上李鸿章书》:“窃谓今日之急务,固无逾于此四大端,然而条目工夫,不能造次,举措施布,各有缓急。”
⒋ 法令、规章等的项目。亦指法令、规章。
引《晋书·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宋 苏轼 《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訐耳。”
宋 马永卿 《懒真子》卷一:“士廉 再拜曰:‘祭酒其使我以无事治 蜀 耶!’乃简条目,州遂大治。”
清 龚自珍 《京师悦生堂刻石》:“养之之法,古无专官,无条目。无专官,无条目,是费不出於公上也。”
国语辞典
条目[ tiáo mù ]
⒈ 将法令、规章等,分条列举的细目。
引《晋书·卷三〇·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 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近条款 条件
⒉ 按内容分的细目。
引《汉书·卷三六·楚元王刘交传》:「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
最近近义词查询:
遗愿的近义词(yí yuàn)
造就的近义词(zào jiù)
不时的近义词(bù shí)
文体的近义词(wén tǐ)
部分的近义词(bù fèn)
玩物的近义词(wán wù)
赔偿的近义词(péi cháng)
动听的近义词(dòng tīng)
人民的近义词(rén mín)
变成的近义词(biàn chéng)
失常的近义词(shī cháng)
周围的近义词(zhōu wéi)
多多益善的近义词(duō duō yì shàn)
源源不断的近义词(yuán yuán bù duàn)
教导的近义词(jiào dǎo)
替身的近义词(tì shēn)
乘机的近义词(chéng jī)
胡说的近义词(hú shuō)
困难的近义词(kùn nán)
完毕的近义词(wán bì)
而且的近义词(ér qiě)
探索的近义词(tàn suǒ)
面如土色的近义词(miàn rú tǔ sè)
中央的近义词(zhōng yāng)
地图的近义词(dì tú)
更多词语近义词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