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

拼音fǎ bù zé zhòng
基本解释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出处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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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法不责众)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青出于蓝 | 先秦 荀况《荀子 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
| 费尽心思 | 曾朴《孽海花》第11回:“后儒牵强附会,费尽心思,不知都是古今学不分明的缘故。” |
| 目光短浅 | 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一章:“这位精明的庄稼人思前想后,竟得出了一个目光短浅的结论。” |
| 缘悭分浅 |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22回:“缘悭分浅,不获再睹丰仪。” |
| 动荡不定 |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77章:“粤系军队又侵入湘南,两湖局势也在动荡不定中。” |
| 鸿鹄将至 | 先秦 孟轲《孟子 告子上》:“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 |
| 凤毛麟角 | 明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文》:“康对山之文,天下慕向之,如凤毛麟角。” |
| 主明臣直 | 明·张居正《帝鉴图说》上篇:“妾闻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也。” |
| 偶一为之 | 宋 欧阳修《纵囚论》:“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
| 连珠炮 |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54回:“高廉引了人马,急去追赶,忽听得山坡后连珠炮响,心中疑惑,便收转人马回来。” |